未再加工证明办理须知,未再加工如何办理说明 未再加工证明,其实也叫做“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全称为“中国香港中检局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具体指的是货物于中国出口至世界任何一个国家,但若中途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就得必须将在国内检验检疫局(商检局)所申请签发的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智利原产地证FORM F等)送往至中国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此来证明该批货物出口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并未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继而能够让客户在目的国顺利清关。 未再加工证明要怎么办理呢? 其实,办理一份未再加工证明是非常*的,据目前为止,凡是货物出口到国外经中国香港中转或停靠的企业在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问题上直接都是**找代理办理,因为找代理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手续简单,而且快速。一般找代理办理未在加工证明只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1、出口企业于商检局所申请出具的产地证(CO/FORM A/FORM E/FOMR F)正本一份; 2、提单电子档; 3、商业发/票盖章电子档;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产地证盖章抬头); 5、报关单电子档 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 首先,要明确自己公司(出口企业)的货物是否有经过中国香港停靠或者经中国香港转运; 其次,如若所出口的货物有经中国香港停靠或转运,则需提供货物出口的原产地证正本以及相关的辅佐材料并邮寄给我们; 然后,我们收到贵司的资料后进行核实及备好相关辅佐资料,继而递交至中国香港中检局进行办理; 最后,未再加工证明办理完成,我们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后并邮寄给你们。 那么,办理一份未再加工证明的时间需要多久呢? 通常来说,只要能够完整的提供中国香港中检局所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一般只需要2-3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